关于举办2010年第一期职教系统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班的通知 各职业院校: 为规范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特有工种考评人员队伍,保证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经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兹定于2010年5月20日—23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2010年第一期职教系统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高级考评员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班。本次培训认证班主要针对拟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的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以及2007年参加职业资格培训(三年)已到期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如继续在岗工作,均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本次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将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本次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管理人员培训范围: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体制; 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和标准; 3、机械工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系、现状和发展规划; 4、鉴定、考评、管理实践和技术。 二、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1、从事和拟从事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各级人员,包括:各职业院校机械专业主管领导、学校负责鉴定和就业工作的管理人员、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教师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人员。 2、从事和拟从事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人员、高级考评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 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并了解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具有一定的考评经验; ⑵ 高级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并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⑶ 考评人员需经过必要的培训,掌握一定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⑷ 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⑸ 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有关取证事宜 1、凡报名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要填写《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管理人员资格审批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考评员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的学员每人携带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明单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管理人员不用照片)。 四、培训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0年5月20日 培训时间:2010年5月21日—23日 2、培训地点:河北省总工会温塘工人疗养院 地 址:河北省平山西柏坡温泉城温塘工人疗养院 电 话:0311-82811093 行车路线:5月20日下午14点-19点火车站统一安排 五、培训费用:考评员、管理人员培训每位学员交纳培训费、资料费和考核、考务费用1400元。如同时参加考评员和管理人员两项培训,另加200元。高级考评员培训费160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宜 1、请参加培训的单位请于2010年5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审批表(见附件)报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职教分中心河北省实训基地 。
2、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职教分中心河北省实训基地 1)联系人:李静 2)联系电话:0311-87819604?? 87813589 13111599351(韩老师)15130707787(杨老师) 3)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165号铁运楼三楼 4)邮政编码:050051 5)传 真:0311-87810256 6)E— Mail:jxgyzj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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